Friday, December 4, 2009

拍拖,结婚

十五年前做了一件好大胆的事,相信那是没有多少人勇于尝试做的事。

1994年1月1日在云顶高原认识一个男子,只拍拖了四个多月,还是聚少离多的那种,4月30日法律上正式成为人妻了,那胆大包天,以为婚姻不是一件好大的事就是本人了;那个男子竟然也勇于娶一个真正相处在一起只不过十多天的女人,他就是我老公了。

你们看,我们两个究竟有多冲动啊!就这样简单容易的结为夫妻了!

说真的,其实我们都不怎么了解对方,只知道住得很靠近,家庭背景也算是了解得相当清楚。后来,两个冲动的人才开始慢慢认识对方,了解对方。老天爷算是对我很好,到目前为此还没有让我有嫁错郎的感觉。虽然夫妻偶尔会有意见不妥协的时候,但这算是家常事吧!

他有弱点,我也有自己的短处,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呢?若是有,说真的,我也不敢爱,因为我并不完美啊!我们之后就“拍拖”了六年的时间,之后才以华人结婚方式“正式”结为夫妻。

现在育有二女了,感情可以说是还好,是细水长流的那种。希望往后更好。祝福我们吧!

4 comments:

JJX said...

這是很難得的姻緣啊!我想這是所謂的前世姻緣,今生結. 祝:你們恩恩愛愛到白頭.

penangmama said...

真大胆,幸亏遇到好情郎!要不然就后悔一生。祝你们白头偕老!悄悄告诉你,我与先生拍拖时还未足20岁!

菊姿 said...

还以为自己在婚姻方面决定得很冲动, 原来天外有天, 人外有人。 还好我们都遇到好的人。 祝你们恩恩爱爱, 到永远哦!

elaine said...

JJX~~
可能是你所谓的前世姻缘吧,不然怎么会这么快就定下终身大事呢!哈哈!谢谢你的祝福!

penangmama~~
原来penangmama这么年轻就拍拖了!
希望我们都可以与另一半白头偕老!老来还可以手牵手去拍拖,哈哈!

菊姿~~
对,幸亏我们都遇到对的人,不然就要为“冲动”付出代价了。谢谢你的祝福,你也一样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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